一、基本账户
1、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正本原件;
2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(如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4、上年度财务报表(新成立的公司除外);
5、如有合伙人或多位股东,请一并提供公司章程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分配的文件;
6、如为分公司,请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机构信用代码证(复印件,一式两份);
7、公章、预留印鉴章。
二、专用账户
1、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正本原件;
2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(如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4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;
5、开立专用账户用途的证明文件;
6、上年度财务报表(新成立的公司除外);
7、如有合伙人或多位股东,请一并提供公司章程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分配的文件;
8、如为分公司,请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机构信用代码证(复印件,一式两份);
9、公章、预留印鉴章。
三、一般账户
1、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正本原件;
2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(如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4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;
5、上年度财务报表(新成立的公司除外);
6、如有合伙人或多位股东,请一并提供公司章程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分配的文件;
7、如为分公司,请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机构信用代码证(复印件,一式两份);
8、公章、预留印鉴章。
四、临时账户
1、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正本原件;
2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(如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4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、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;
5、开立临时账户的依据(如工程项目施工合同、成立临时指挥部或者异地成立临时办事处的文件等);
6、上年度财务报表(新成立的公司除外);
7、如有合伙人或多位股东,请一并提供公司章程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分配的文件;
8、如为分公司,请提供上级机构营业执照正本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机构信用代码证(复印件,一式两份);
9、公章、预留印鉴章。
为节约您宝贵的时间,以上资料可以附带联系方式先邮寄或发扫描件至我行审核,如审核通过可进一步预约好办理时间,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到柜面办理。
以上说明不包含行政事业单位,若有需要请来电咨询,咨询电话:0883-8888001。
邮寄地址: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60号(沪农商村镇银行);
收件人:李筱熠;
联系电话:0883-8888001;
传真电话:0883-2168388;
邮箱地址:281461055@qq.com。